摘 要: 现代家庭以亲密关系为基础并与公共领域相对分离。其法规范地位在近代早期并未确立,因为启蒙和自然法传统主要只破坏了旧家庭结构及父权制。费希特提出了非契约论的反干涉家庭法以维护亲密关系,康德则(试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