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领域法的观点难以否认经济法、环境法等法律体系的部门行政法属性。领域法的任务导向和问题意识决定了其无法采用传统教义学的核心概念作为自身的体系化工具。指向个人利益的权利概念难以契合领域法的公共利益(试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