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那时我们这儿的男女青年新婚,婚前都是由男方给女方送彩礼的,一般是八百元左右,条件好的家庭,可以适当多送,而彩礼一般都是让女方用于置办嫁妆的。当时的嫁妆时兴“三转一响,四十八条腿”(试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