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90年代以前,拖拉机养路费由县交通局直接征收,各乡镇(场)政府协助,养路费按月上缴县财政。1991年成立养路费征收站,隶属县交通局,编制7人,负责征收全县从事营运业的各种拖拉机养路费,按期上缴国库。
20(试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