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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人民调解-贺兰县志(上、下)

第六节 人民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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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人民调解工作业务归县司法局管理。贺兰县政府决定全县调解、治保组织合设一套班子,劳动报酬用抵顶义务工的办法解决。年底,全县共有人民调解领导小组14个,调委会123个。农村以村为单位建立5~7人的调解委员会(试读)...

贺兰县志(上、下)

王有